新創事業聘外籍白領 擬放寬
為延攬國外青年創業人才,勞動部研議放寬來台新創事業聘雇外籍白領人才的規定,只要經專業訓練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可不受五年工作經驗限制,但薪資不得低於四萬七九七一元;並放寬新創雇主可多聘外籍主管人數,但第二名以上的主管,薪資不得低於該門檻。
全球掀起「創客」風,為延攬國際青創人才、將台灣打造為創業者基地,政府推動「創業拔萃方案」,內政部也研議給予來台創業的雇主「創業家簽證」,提供一年居留簽證,期滿前可根據創業實績申請展延兩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一般外籍白領人才來台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大學以上學位畢業者須有兩年相關工作經驗;非大學畢業者,若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也還是要有五年相關工作經驗。
但考量新創者年紀較輕,設限工作經驗恐不利外籍白領人才來台,且為鼓勵僑、外資新創事業來台,勞動部決鬆綁相關規定。
發展署說,來台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的外籍白領人才,只要受聘於政府創業拔萃方案的新創事業,除大學以上畢業者,已先放寬不必有兩年相關工作經驗,再放寬非大學畢業者,經專業訓練者,也不必被五年相關工作經驗綁住。但薪資還是有限制。
另外,一般僑、外資企業在台只能聘一名外籍經理人,這次也放寬新創事業可增聘「總經理」、「協理」等外籍主管,且人數不限;但除首名外籍主管可不受學經歷、薪資限制,第二名起,薪資須至少四萬七九七一元。
但既要鬆綁,薪資為何還要設限?勞動部說,以僑、外資新創事業聘雇外籍主管為例,若雇主聘一堆外籍員工都說是「主管」,但薪資只給兩、三萬元,難保其中不會有人是外籍藍領冒充白領「主管」來台工作。
【資料來源:聯合報104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