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調整的適用對象?
答:本次薪資調整適用對象為以薪資標準1萬7,000元驗證之勞動契約所新引進及重新招募引進的外籍家事勞工,至於目前在臺受雇主聘僱的外籍家事勞工則不受影響。
二、外籍家事類勞工適用基本工資嗎?
答:現行勞動部開放來臺工作的外籍勞工業別,僅有在家庭內受僱從事看護工作及幫傭工作者(即家事類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不適用基本工資的規定。
三、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目前是多少?
答:目前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多由雇主及勞工雙方以新臺幣1萬5,840元約定,但是這個薪資自民國86年起到現都就沒有再調整過。
四、為什麼要調高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
答:勞動部基於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已有18年未有調整,且近年物價已有大幅成長,為維護外籍家事類勞工勞動權益,並考量我國雇主經濟負擔,及為吸引優質家事類勞工來臺工作,所以勞動部參考物價指數等數據,規劃增加家事類勞工薪資。
五、為什麼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調整至1萬7,000元?
答:
(一)勞動部原參考物價指數等數據,規劃增加家事類勞工薪資新臺幣1,000元至1萬6,840元,但印尼、菲律賓等來源國為維護該國勞工權益,堅持應以基本工資新臺幣2萬8元扣除膳宿費用2,500元的1萬7,500元做為家事類勞工薪資。
(二)在勞動部與各來源國對於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的調整各有歧見的情形下,勞動部自今(104)年6月就不斷的與各來源國溝通協調,並於今年8月28日邀集印、菲、泰、越召開五邊會議,達成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自今年9月1日起調整至新臺幣1萬7,000元的共識。
六、鄰近地區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是多少?
答:以香港為例,香港政府逐年調整外籍家庭傭工之最低工資,其工資於103年10月1日,調增為每月4,110港幣(合新臺幣1萬6,530元),且如加計膳食津貼964港幣(合新臺幣3,877元),在給付膳食津貼後,雇主之支出為新臺幣2萬407元。
七、調高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後,對於雇主的影響?
答: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調整後,對於雇主的經濟負擔確實將有一些影響,但目前香港等鄰近地區以較高薪資(約1萬6,530元)與我國競逐外籍家事勞動力,另外日本也在研議規劃開放外籍家事類勞工,各國對於外籍家事類勞工的需求增溫,而提供外籍家事勞動力的國家卻供給有限,我國雇主如不以較優渥的薪資聘僱外籍家事類勞工,恐難以吸引優質勞工來臺,所以透過本次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的調整,雖然增加雇主一些經濟負擔,但將有助於我國雇主吸引優質家事類勞工來臺工作,減輕雇主的照顧負擔。
八、後續還會調整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嗎?
答:
(一)為研訂合理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滿足其在臺工作權益及滿足其生活需求,臺、印、菲、泰、越等五國將建立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檢討機制。
(二)後續勞動部將於每年7月參考經濟發展、物價指數、國民所得等數據,邀集印、菲、泰、越等國,共同檢討家事類勞工薪資。
九、對於外籍家事類勞動力來源有限問題,勞動部如何解決?
答:
(一)為降低國內對單一國家外勞過度依賴及穩定外勞來源,勞動部向秉持多元開拓外勞來源原則,對於勞工素質及合作意願良好之國家,積極透過外交管道探詢合作意願。
(二)為持續推動開放引進新興國家勞工來臺之工作進度,勞動部於104年請外交部與緬甸等國持續洽商合作之可能,另將彙整外交部、衛福部、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等部會之評估意見,並將邀來源國來臺續談合作事宜。
(三)因外籍勞工合作事務涉及外交、警政治安、衛生防疫等層面,且須在兩國平等、互信之基礎下推展,勞動部將持續與外交部等相關部會協調合作,積極與目標國推動合作關係,並在符合我國整體利益、有利於穩定勞動市場、國內經濟社會發展及基層勞動力補充之需要下,持續研商新增外勞來源國相關事宜。
十、雇主若已經於104年7月1日後以薪資新臺幣1萬7,500元引進外籍家事類勞工者,是否可於104年9月1日起約定變更薪資至1萬7,000元?
答:已在臺工作且完成勞動契約簽訂之外籍家事類勞工,如勞雇雙方欲變更薪資數額,須經由勞雇雙方重新約定,惟與工資切結書相較,不得變更為不利的內容。
十一、雇主於104年9月1日前以薪資新臺幣1萬5,840元引進外籍家事類勞工者,是否須變更薪資為1萬7,000元?
答:已在臺工作且完成勞動契約簽訂之外籍家事類勞工,如勞雇雙方欲變更薪資數額,須經由勞雇雙方重新約定。
十二、雇主聘僱的外籍家事類勞工何時以1萬7,000元給薪?
答:自104年9月1日起各國在臺辦事處所驗證的勞動契約,勞雇雙方的薪資就適用新臺幣1萬7,000元;即雇主向各國在臺辦事處申請驗證外籍家事勞工的勞動契約,審核期間為104年9月1日以後,勞雇雙方的薪資就適用新臺幣1萬7,000元。
十三、目前外籍家事類勞工在臺人數有多少?
答:現行在臺工作的外籍勞工約有58萬人,其中外籍家事類勞工約佔22萬人。